第9章 骨裂
多情的男人,裂开的骨头
……
路易实在蒙得慌,比不得阿蒙足不出户还能气定神闲,这天晚上实在无聊了,他非得缠着阿蒙给他讲故事,认定了他跟莱斯特在一块那么久,故事储备肯定丰富的。
看架势是,阿蒙这个故事不讲出来,路易这一晚上就睡不着了。
阿蒙左思右想,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按着自己的眉角点头了,“那你去帮我取杯酒来。”阿蒙指了指门口,然后自顾自的先坐到床上。
路易心想这两人连讲故事的习惯都是一样的,不愧是“父子”,他本来也不是什么金尊玉贵的大少爷,倒酒这事也不为难,倒是有故事听了反而开心对了,憋在家里的日子他实在想念莱斯特幽幽的声音,“不知道那小子讲得好不好?”取酒回来的路上路易默念了一句,他也没忘给自己取一杯。
路易把酒搁床头柜上,自己也坐到床上去了,自己先喝了一口,有点干涩没莱斯特那里的好喝,低声嘀咕了一句,“不知道莱斯特的酒是哪来的?”
阿蒙听见了,顺嘴答了一句,“酒妖酿的。”
想来莱斯特那里的酒水阿蒙也是不陌生的,估计喝过不少,陡然这么一搭腔路易倒还生出些许不满,吧唧两下嘴,没好气的说:“你估计都喝腻了吧!”
“我也很想念,只不过那酒外面没有,哎……可惜了,不是我的酒。”阿蒙确确实实很怀念那个味道,但是那是莱斯特的酒,只有他有,也只有他能分享。
“你刚说酒妖酿的?真的有酿酒的妖怪?”
“嗯,真的。”
路易感慨原来妖怪还各司其职的,那莱斯特……负责讲故事?好像这想法太荒谬了。
阿蒙看着路易神叨叨的摇头晃脑的,按他的理解路易指不定脑子里的天马行空对这酒妖还挺好奇的,他浅呵一声,“如果有机会我们离开九泉城了,我带你去认识她。”
“啊?”路易的好奇心又被另一堆火点燃了,“酒妖吗?男的女的?好看吗?她住在外面吗?跟莱斯特一样避开人群?”
“女的,挺好看的,她不一样,天天往人堆里扎。”
路易眼珠子瞪得老大了,要不是阿蒙还算了解他,估计要怀疑这个傻愣愣的男人对那位传说中的酒妖有说不清的企图了……
“好了,这是后话,还要不要听故事了?”
“故事长吗?”
“跟漫漫长夜一样长。”
阿蒙说故事的声音也会不知不觉压得很低,比莱斯特更有力道一点,语调差不多,他是在复述莱斯特跟他讲过的故事,下意识的会模仿一下。
“我记得我刚跟莱斯特搬来这里的时候,那时我还没离开他,有天夜里他带我去荒野看银河,在一个十字路口,那里挺奇怪的,从中间开始延伸出去的每条路都是下坡,路边的路灯明明数量很够,可是没盏都能只能照到灯下的一小圈,就那么看着,像是点了蜡烛的甬道,尽头是黑雾,那种环境下我很容易乱想,当时我联想到看过的一个书上的字,黄泉路。”
“人死后要走的最后一长段路,直至幽冥。”
路易想起听过说过的话,“可是莱斯特说,人的鬼魂没有轮回,最后会变成他的食物。”
“他是挑食的,像你在那片遗弃之地杀死的那些,那样的鬼魂他不愿意吃。”阿蒙喝了一口酒,“他们也没资格成为别人的影子。”
“因为他们忘了自己是人,对吗?”路易说。
“对,他们会被放逐至幽冥深处,混沌之地,总之,我当时看着那几条路的时候,觉得那个黑雾后面就是混沌之地,走在那条路上,我会思考自己是不是活人。”
“正当我迷茫时,从我的路上出现一个人,我确定他是一个人,因为他经过路灯的时候有影子,他穿着灰白色的衣服,又在那样的路上,世界都没笼罩在星空之下,偏偏忽略这个十字路口,他有点驼背,走路的时候身子往前倾得不太自然,他慢慢走近我才发现他那么怪异的身姿是因为他两条腿不是一样长的。”
“他停在十字路口的中央,他犹豫了好长时间,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我们哪来的耐心,退到暗处盯着他看了好久,莱斯特牵着我的手,说,那个人的骨头裂开了。”
“可是我看不出他那里不好,除了腿,皮囊还那么完整,银河都在移动了,他才动弹,似乎慎重的选择了一条下坡,他刚移动腿,是看得出来,他移动的是比较短的那条腿,刚走了一步,他就呈现出一种很诡异的测翻的姿势,斜着砸下去,那么寂静的地方他倒下却是没有声音的,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站起来,他站起来的那一瞬间突然有一声细微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像干枯到极致的木头,受不住风吹日晒龟裂的声音,我陡然懂了,他的骨头裂开了。”
“他重新开始跌跌撞撞的佝偻着下坡,很快我们便看不见他了,那天夜里莱斯特告诉我那个人的故事。”
“他叫小金,金子的金,人类有句话是这么说的,黄沙掩不住金子的光芒,呵,显然他真的只是黄沙,我并不觉得黄**金子卑微多少,至少我见过被黄沙掩埋的城。”
“小金来自一个潮湿的地方,他身体里饱含水分,或许是水汽让他不舒服了,所以他选择了这么一个干燥的地方,自此以后他便定居九泉。”
“小金性格不错,朋友很多,大家都爱挤在他的房间里,他也愿意分享,因为这些,他那偶尔让人听起来不太舒服的傲慢语气大家都可以不在乎,很多女人对他好,愿意为他暖床,他因此而骄傲,但是他不挽留,你可以离开我,我也会欢迎你再回来。”
“有一个女人对他很好,好到骨子里,他可以随意索取温暖,甚至他觉得自己做得也不错,有足够的魅力把对方死死的拴在身边,随意索取就等于肆意挥霍,女人会小心的窝进他怀里,甜甜的说着话,大部分时间都是她一个的自言自语,小金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或者是别的温暖。”
“他确实做的不错,他会愿意给女人做没一顿饭,记得她吃东西的喜好,女人欣喜得像个傻子,后来她发现自己的男人可以对每一个人这样,如果对方愿意他会招待一屋子的人吃饭,绝对合胃口,女人有点抓狂了,开始心不在焉。”
“变得越来越沉默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引起了小金的不满,女人被单独留在了卧室里,小金找来一帮朋友在另一个房间玩闹,音乐开得特别大声,他不知道女人已经受不了的嚎啕大哭,等他发现的时候女人更加哑然了,面如死灰,自己刚刚跟朋友们玩得挺开心的,心情也不错,突然发觉家里还有这么个快枯萎的活物,像以前那样亲亲她眼角抱着她缠绵一会,再说一些浓情蜜意的胡话,两方应该都会痛快了。”
“这次不一样,他看到对方眼底的一片冷,冷得让他怕了,他心里突然涌出一股狠劲,他不要再看到这样的眼神,像是被杀死之人不瞑目的怨毒,他让她闭上眼,他一直摇晃着她的身体,对方毫无反应,依旧睁着那双让他厌恶的眼睛,他告诉自己一定要让她闭眼。”
“他冲进厨房拿出自己常用的菜刀,上面还残留着今天切过的白洋葱的味道,他举起刀尖,在女人反应过来之前,他狠狠的往对方的双眼扎去,一下两下三下……直到整张脸变得稀烂,血肉模糊,眼球如同一坨烂肉一样砸到了地上,可是那双眼还是没有闭上,幽怨深邃的两个血窟窿依旧直勾勾的盯着他。”
“小金大叫一声,在浓烈的血腥味里他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他开始忍不住的呕吐,喝下去的酒吃下去的食物刚刚迷幻的欢乐通通化做污秽呕出了他的身体,直到他吐出鲜血他才感觉到自己从身体里传来的巨痛。”
“不断流血的尸体在他的卧室里待了三天,他不敢进房间,不敢一个人在家,他抽大量的烟,以至于烟味盖过血腥味,卧室门被锁上了,但是他依旧没有呼朋唤友来家里,他的小房子塞满了人,人们在他家里吃饭喝酒,玩游戏开有色玩笑吵得不行,自己扛不住了就窝在沙发一角睡着了,别人什么时候离开的他都不知道,他只是知道每天他醒来,地板上还会躺着不同的人,好几天没有打扫的房子铺满了烟头,还有食物发馊的味道,他挺踏实的,因为真的闻不到血腥味了,没有味道他就不觉得自己杀了人……”
“如果不是因为没钱,他需要进卧室拿银行卡,他可以一生不开那扇门,他挑了个白天,希望阳光能给自己点力量,他还记得中午的阳光是晒到卧室里的,他慎重的打发了朋友,锁上了大门,他还是害怕,他不知道女人已经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变成厉鬼伸出长长的指尖抠进他的喉咙,他越想越怕,最后他决定闭上眼睛,靠记忆摸到床头柜的第二个抽屉找出里面的卡包再闭着眼睛退出来。”
“可笑吧,明明是自己亲手做下的杀戮,却不敢看。”阿蒙停下来嘲笑了两声继续说,“一开门他都快要彻底遗忘的血腥味又扑鼻而来,屋里被阳光晒得暖烘烘的,被烫熟的过期血液味道异常的香,他闭着揉眼睛想象这只不过是一碗鸭血粉丝汤,他甚至开始脑补葱花香菜的味道,他要快点快点……”
“明明才三天没有进这个房间,他摸索着觉得周围陌生得要死,他记得五步就能走到床头柜,可是他已经走了10多步了,他小心半伸出去的手前后左右颤抖的摸索着,这一瞬间他决定自己似乎掉进了一个大冰窟,明明阳光还打在自己身上发烫,为什么他感觉到自己每根寒毛都竖起来,喉咙吸进去的空气也变得黏糊湿冷,自己好像身处一个完全陌生的空间,他不记得卧室有这么这么大。”
“终于看不见的恐惧击垮了他,他还是睁开了双眼……那个女人就在咫尺之遥,他记得她躺下了,那她为什么站在自己面前,他吸进一口腥臭的气卡在喉咙里发不出声音,女人流干血液的尸体就在他面前用深渊般的眼窝看着她,小金心理已经尖叫挣扎了无数次,他往后倒去,手脚并用的往门边爬,视线却移不开了,就像是有一股无形中的蛮力扣住了他的脖子,逼他一定只能看向卧室。”
“干掉的血迹在阳光下闪着诡异的如同墨红宝石一样的光泽,女人身上没有半点湿润,每寸肌肤都塌陷下去了,她一动不动,真的死了吗?小金这么想着,他意识又开始混乱了,他总是混乱,大部分时间都是为了逃避,他不要看不要看,他强行拧着自己的脖子,脖子上的神经传了来剧痛,好像真的要拧断了。”
“他总算记起来自己还有手,他抓起能够到的任何东西往那具站着的尸体砸去,尸体虚晃了两下最后垮了,就是被捧倒的积木,只不过还包裹着一层皮囊,除了脑袋,小金能动了,可是不管他怎么动那双眼睛似乎都在看着自己。”
“他大口的喘着气,也顾不得自己大小便失禁导致的下半身狼狈,抓起床单被罩就往畸形的尸体上头覆盖,他抱着这坨东西就往外冲,他只觉得手上这一坨东西很轻,或许是因为彻底流失了体液吧!九泉城是个干燥的地方,因为太阳的缘故这个让他浑身发冷的东西抱在身上竟然还是热的,一阵风沙刮起床单的一角罩住他的脸,他顾不得什么只是跑,不断的跑,正午人很少,偶尔看见人以为小金只是一个拾荒的疯子,远远的就绕走了。”
“小金的汗不断的流,湿了衣服又被烤干,手瞬间因为脱水形成了无数细纹,看上去像个耄耋老人的枯萎的手,他跑不动了,也不在乎自己在哪里了,他听不到周围除了自己的心跳和喘息以外的声音,他放手了,用一种决绝的抛弃感丢下了手里的东西,干脆的骨头落到地上撞击在一起的声音空洞洞的,脸上带着盐分的液体也被晒干了,激得他整张脸又干又疼,他凄厉的大叫着把东西推到了路边的野地。”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在一个红绿灯失效的十字路口,正午,他看着那几条小坡一阵晕眩,就像中暑一样往下栽,自己好像被直挺挺的回转了180度,他看到被子的一角被掀起来,又是那双眼睛……然后小金重重的砸到了地上,他的肉体在那段下坡上蹭出很大一段距离,稳住的时候他只觉得半身酸麻生疼。”
“小金觉得自己还能站起来,皮肉都是小事,他还要去取钱,还要买菜做饭,今天又有好多人来他家,他要不要打扫房间……他一路跌跌撞撞的这么想着。”
“事实证明胡思乱想确实能摆脱可怕的记忆,人会骗自己……他的卧室门又重新打开了,家里每天依旧很热闹,他觉得自己脚有些隐隐作痛,是不是白天被朋友拖出去打球的时候伤到了?他找了些膏药准备贴在脚踝,有个女人出现了,她看上去脾气不太好,抽着烟垮着脸,只不过当她发现小金似乎受伤的时候,她飞快的灭了烟蹲在他身边,一言不发,手上动作却十分温柔,膏药被她贴得像包贵重物品那样精细。”
“突然小金觉得自己是不是再需要一个女人,夜深了,大家醉了,迷幻摇滚吵得耳膜疼,他拉着这个新的女人进了卧室,女人理所当然的没有拒绝,当小金解开自己的裤腰带的时候,突然觉得兴趣寡然,他木讷的任由对方揉捏着,毫无反应,新的女人很兴奋很主动,她急于表现自己,毫不犹豫的把小金压到了身下,小金突然焦躁不安起来,用力的反抗把对方掀翻在地上,大吵大闹的把人哄出了卧室,女人不复温柔,愤怒的甩了他一巴掌,摔门而且,这一连串的大动静淹没在越来越响的音乐声里。”
“他突然想她了,想那个之前在这个房间里流干血液的女人,想得他都怕了,他涌上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情绪,哀伤……他错了,他好像杀了那个给他掏心掏肺却平淡的女人,他应该喜欢更激烈点的,可是刚刚他明明感觉自己全身的热情被蒸发了。”
“他要找到那个人,他丢掉的女人,对!他要这么做,他要马上冲出去,刚落脚,那个贴了膏药的脚踝一阵刺痛逼得他跪下了,那个脚好像动不了,直到第二天才有清醒的人带他去医院,医生告诉他,他的脚踝裂开了很多道,因为骨裂的太密集导致了某一部分骨头的粉碎。”
“接下来的日子,他在轮椅上度过了,他暂时不能再去找那个女人,也没有人再来他家,哪怕他大门敞开,过客也再不进来。”
这个故事果然很长,阿蒙的酒喝完了,路易很有眼力价的给他添上了,他只是说了许久的话需要休息一下,路易知道这个故事还没讲完……
只听了一半路易只觉得故事里的人物,内心荒凉,他害怕的是那双看透他真心的绝望的眼睛……
他安静的看着阿蒙喝了小半杯酒,轻轻的深呼吸一下,又重新启齿。
小说《夜访莱斯特》 第九章骨裂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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