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是沈朝顾修远的连载中年代小说《媳妇害羞又脸红,糙汉军官天天宠》是由作者“夏冰雹”创作编写,喜欢看年代小说的书友们速来,目前这本书已更新115163字,最新章节为第56章 我“饿”了。
一、作品简介小说《媳妇害羞又脸红,糙汉军官天天宠》强烈推荐大家阅读,作者夏冰雹十分给力,主角是沈朝顾修远。主要讲述了:沈朝跟在顾修远后面,打算掰一点麻花下来尝一下。上辈子顾修远也给她买麻花吃,当时吃了一点觉得好吃,然后她就拿着麻花给弟弟送去了。沈朝,你真笨!这次她要自己吃。“沈朝,走前面来!慢吞吞的!想趁我不注意跟别……
二、书友评论媳妇害羞又脸红,糙汉军官天天宠这本写的太好了!像一部大作,书中细节满满,书中人物个性鲜明。全书贯穿了中华文化的伦理道德,也在一点点揭开人性的善良和卑劣。非常喜欢男女主,愿他们的爱情永远穿越下去,生生世世不分离。谢谢作者夏冰雹!期盼着更多精彩故事!
三、作品赏析沈朝跟在顾修远后面,打算掰一点麻花下来尝一下。
上辈子顾修远也给她买麻花吃,当时吃了一点觉得好吃,然后她就拿着麻花给弟弟送去了。
沈朝,你真笨!
这次她要自己吃。
“沈朝,走前面来!慢吞吞的!想趁我不注意跟别的男人跑是不是?”
“城里都是拐女人卖钱的!把你拐了卖给八十岁老头子,你哭都没地儿哭去!”
“过来!跟紧点儿!”
顾修远一手拎着麻袋,一手抓着沈朝的胳膊,生怕他晃个神媳妇就不见了。
城里跟村里不一样。
国营饭店里穿着中山装的男人,路上穿着红色小高跟的时髦女人。
他们都是文化人,拿一拿笔杆子就能养活全家人。
沈朝也想当文化人。
以前她跟着村里唯一的老师学文化,看书本,学算数。
老师说只要学了文化,就能拿笔杆子赚钱。
她学得好,老师夸她有天赋。
但是她妈不让她念书,说念书没用,认个一二三四五能嫁给城里人就行了。
老师就是顾修远的爸爸,两年前生病没了。
“沈朝,发什么呆?老子叫你三遍你都没听到。你敢不把你男人放在眼里?”
顾修远捏着她的耳朵凑近大声喊她。
沈朝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顾修远指了指她手上拿着的麻花,包着麻花的纸已经油了一块。
“我让你尝尝麻花好不好吃?说了八百遍你也不听。”
他刚刚瞧见沈朝想吃麻花,那块人多怕她走丢了,她没吃上。
沈朝“哦”了一声,翻开油纸掰下一根麻花咬了一口。
“好吃。”
跟上辈子的麻花一样好吃。
顾修远松开攥着麻袋口子的手,伸进去抓了一把瓜子花生,还有两颗糖,放到沈朝手里让她吃。
沈朝在娘家不是洗衣服就是洗碗,要么就是上工。
因为她总是干活,所以她的手很粗糙。
上辈子嫁给顾修远之后,她不干重活累活了,手也慢慢的没那么糙了。
她那时候咋不知道知足呢。
嗑着瓜子花生,跟着顾修远走在回村里的小路上。
顾修远从城里就一直等着,等她什么时候主动往她男人嘴里塞一个。
等了一路了,也没等上。
“沈朝,喂你男人吃一个!我给小狗买根骨头,小狗都知道冲我摇尾巴。”
语气不好。
沈朝把花生皮剥干净了,只剩下白色的瓤。
“那你娶小狗当媳妇好了。”
顾修远又要嚷嚷,嘴里马上被塞进来两粒花生,把他的话堵回去。
他以前只听村里人说沈家姑娘性子软,这不是挺会呛人的么。
她们回到村里,正巧碰上了孟翠华。
孟翠华看见沈朝和他男人从城里的方向回来,手上还拿着一麻袋东西。
肯定去供销社买好东西了!
她两个儿子还要长身体呢,沈朝这个贱丫头哪配得上吃好东西。
看她手里拿着的东西都渗出油了,肯定是有油水的!
孟翠华笑意盈盈的迎上去,“沈朝,和你男人去城里了?买了点啥好东西,让妈瞧瞧。”
嘴巴都不自觉的抿着咽口水了。
她都这么说了,贱丫头识相一点就知道多给娘家送东西。
顾修远很是讨厌沈朝的妈,本来想呵斥几句把她赶走。
但是,他转念一想,想看看沈朝能不能认清楚好赖人。
要是沈朝不识好赖,把刚买的东西给了她妈,那就说明她是个笨蛋。
沈朝手里拿着油纸包着的几根麻花,紧紧抓在手里。
她看见孟翠华伸手要拿自己的麻花,把身子一扭躲开她。
“这是我男人给我买的。”
孟翠华当即就想抬手打这个贱丫头,但是碍于顾修远在旁边,她只能悻悻作罢。
“沈朝,嫁了人就不认妈了?你忘了你两个弟弟了,都是你娘家人。”
“你当姐姐的,能舍得自己吃独食。嫁了人就要懂事,要多帮衬着娘家。”
沈朝面无表情的说:“我不给。”
然后她拽了拽顾修远的衣服袖子。
顾修远把沈朝推到自己后边去,又高又壮的个子站在孟翠华面前。
“你还好意思让我媳妇帮衬娘家?要不要点脸!有你这样的妈吗?”
“儿子是你亲生的,闺女就不是你亲生的了?我媳妇嫁过来的时候,你给她准备嫁妆了吗?穿得破破烂烂的就嫁过来了,连新衣服不舍得给她做一件!”
“你儿子被你养的比猪还胖,你看我媳妇被你养成啥样了!”
孟翠华被他哄了一通,旁边还有村里人看戏,她面子上挂不住。
“我…我是你丈母娘!你敢这么跟我说话!”
顾修远更生气了,脸红脖子粗。
“丈母娘?快算了吧,老子可没你这种丈母娘。你这么快就忘了沈朝是为啥嫁过来的?”
“你去问问,哪个当妈会故意糟蹋自己闺女的名声?”
“沈朝是我花了两百块娶回来的媳妇,和你们沈家没关系,是我顾家的人。”
孟翠华还想说些什么,但是远处看热闹的村里人低声细语着什么话。
“人家又没说错。沈家闺女嫁人的时候,连一件新衣服都没有,更别说嫁妆了。”
“就算再穷的人家,嫁闺女总要准备一床被子吧。沈家重男轻女的厉害,卖闺女养儿子。”
顾修远懒得再跟她废话,拿起东西就走。
气得差点忘了媳妇。
“沈朝,还不走?”他转身喊媳妇。
沈朝冲着孟翠华翻了一个白眼,然后小跑两步跟在顾修远旁边。
她记得上辈子也是这样。
顾修远带着她去城里买东西回来,孟翠华就忽悠着她把猪肉给娘家了。
她当时没主见,觉得娘家和自己才有血缘关系。
上辈子的她,活得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沈朝,你看清楚没有?你妈只想着从你这儿拿东西给她儿子,没替你想过。”
“你以为她真跟你亲呢?真跟你亲能为了彩礼钱故意糟蹋你名声?你也是笨,她说啥你就听啥?动动脑子,好好想想谁对你好。”
沈朝想想,自己的确是笨。
她被顾修远“欺负”的事还是她自己大张旗鼓的传遍了整个村里,要不是他愿意娶她,以后就不可能嫁人了。
小说《媳妇害羞又脸红,糙汉军官天天宠》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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