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认我作父》目前正在火热更新中,书中的主人公朱元璋朱四爷受到很多人的喜欢,主要讲述了:锻炼完,朱四爷拎起旁边的水桶从头浇下。哗啦一声,那叫一个通透。回屋换了一件儒服,他虽然白发如霜,但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精神,隐隐还给人一种压迫感。穿越过来二十多年,起初他也是雄心万丈的,想着虽然穿越到一个…
《认我作父》免费试读第2章 虎鞭下酒,朱元璋麻了锻炼完,朱四爷拎起旁边的水桶从头浇下。
哗啦一声,那叫一个通透。
回屋换了一件儒服,他虽然白发如霜,但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精神,隐隐还给人一种压迫感。
穿越过来二十多年,起初他也是雄心万丈的,想着虽然穿越到一个老头身上,但是有金手指,那特么还不大干一场?
可现实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那会儿正值元末,到处都是饥荒,他差点被饿死。
他也想过跟着元末群雄去争霸,可他一个瘦不拉几老头子上战场,不等于送死?
于是,他选择进山,潜心炼体,在山里,起码不会被饿死。
他哪知道,这一炼,特么就是二十多年,一直没有突破。
直到听说朱元璋已经建立大明朝了,天下太平了,他才从山中出来,一路来到了这京城。
二十多年的炼体,虽然没有突破,但是自悟了一套刀法,想着来京城混出点名堂。
穿越一遭,总不能一直躲在山里。
砰砰……砰砰……
敲门声传来,打断了他的思绪。
“是朱四爷家吧?”一个声音传来。
“门没关,进来。”他喊一声。
大门被推开,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进来,魁梧高大,气度不凡。
“你哪位啊。”朱四爷抬眼问。
“巧了,咱也姓朱,是你的新邻居,朱八郎。”中年男子摊手,“这不来拜访下邻居么?听说你也姓朱,咱们还是本家呢。”
说着,他还扬了扬手中提着的一壶酒和一包酱牛肉。
朱四爷看着这朱八郎,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招招手:“正好,我也饿了。”
两人相视大笑,像是认识了很久似的。
……
男人嘛,三杯酒下肚后,就熟悉了。
朱四爷一边嚼着牛肉一边问:“八郎啊,你这是从哪搬来的?”
“老家凤阳。”
朱八郎喝一口酒,面有些微红,“咱以前在凤阳算是个小官,现在被调到京城来了。”
“升官了,那好啊。”朱四爷举起酒杯,豪饮一杯后道,“说起来,我们有缘,我可能也是凤阳人。”
朱八郎眼中闪过惊诧,又带着疑惑:“什么叫可能?”
朱四爷喝的有些晕乎了,拍了拍朱八郎的肩膀道:“说起来你不信,二十多年前,我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也不知道哪个不孝子,把我给活埋了。”
咣当!
朱八郎的酒杯掉在地上,碎了一地。
他连忙弯腰去捡,脸上却是又惊又喜又疑。
镇定了下心情,他才坐起来尴尬一笑:“四爷,你说的也太匪夷所思了,把咱都吓着了。那你不记得你是凤阳哪家的么?”
“完全不记得。”
朱四爷又猛饮一杯酒,皱了皱眉,“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一点都想不起来,算了,估计是我跟家中亲戚缘分已尽。不然,他们怎么用一片破芦席把我给活埋了呢?”
朱八郎努力控制着自己,可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是咱爹!
咱爹还活着。
……
中年男子自然是大明皇帝朱元璋。
他差点跪下来叫爹,不过,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四爷,咱在凤阳认识的人多,可以帮你打听下。”朱元璋问,“你还记得你的坟墓在那个地方么?”
“我哪知道?”朱四爷摊手,“当初从墓地里爬起来,就碰到一股元军,说要砍了我的脑袋当反贼去领赏,吓得我一阵猛跑。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哎,流浪了好一阵子,最后进了山。”
他大概说了下自己的这二十多年的经历,当然没有说自己有神奇的天书。
只是说在山里藏了二十多年,烤着打猎吃野果为生,直到听说是大明朝了,这才出山,来到了京城。
朱元璋听后,一阵心酸,眼中含泪,声音都哽咽了:“四爷,你受苦了。”
朱四爷这么多年,还没跟人这么畅聊过,对眼前的朱八郎是越看越顺眼:“八郎啊,都过去了,我也没觉得苦。”
他继续倒酒,发现没酒了。
“四爷,等着,咱这就去买。”朱元璋起身。
“坐下。”朱四爷伸手按在他的肩膀上,直接把他按坐下了。
朱元璋暗暗心惊。
这力道,是一个老年人该有的?
他自己这些年南征北战,也是习了一身武艺,可刚刚被按的动弹不得。
“等着,我去把我珍藏的酒拿出来。”朱四爷起身。
他进屋,很快端着一坛子酒过来了,给朱元璋倒上一碗。
朱元璋闻着酒香,大赞:“好酒。”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继续喝。
……
“四爷,你这酒劲道够大,咱都浑身发热了。”朱元璋道。
他额头都出了一层细细的汗珠。
朱四爷面色得意,指了指酒坛:“那你得看看我酒里泡的是什么。”
朱元璋好奇,低头朝着酒坛里面看去,看到一根粗大的玩意儿。
“这是什么?”他疑惑。
“虎鞭!”朱四爷脱口道。
“???”朱元璋麻了,“真的假的?从哪弄来的?”
“去年年末,我在城外山中打猎,碰到一头吊睛白额花斑猛虎,它娘的袭击老子,老子就把它锤死了。”朱四爷一脸遗憾,“八郎,你要是早一个月来,还能吃到熏虎肉。”
朱元璋听了,脑海中都有画面了。
一个健壮的老汉,白发飞舞,臂上能跑马,拳头能站人,赤手空拳打虎。
“四爷,你是真勇猛。”朱元璋举杯。
他心中由犹疑。
四爷应该不是咱爹,咱爹一个庄稼汉,哪可能这么强?
这老头敢当街杀人,还能赤手打猛虎,绝对不是一般人啊。
特么,泡酒都用虎鞭,咱这个当皇帝的都没喝过。
“四爷,那你进京后,干嘛呢?”他环视一圈这个院子问。
这院子可不小,又在秦淮河边上,是京城黄金地段,拿下这个宅院,起码得一千两往上。
他这个皇帝现在给官员发俸禄,都没钱,只能发一部分米发一部分钱。
正六品一百二十石,从减十石,钞皆九十贯。
这是年俸,也就是说六品官一年也就九十两,十年不吃不喝都买不起这个宅院。
而朱四爷却能买下这个宅院。
朱元璋揉了揉眉。
现在丐帮这么豪了吗?咱讨饭那会儿吃都吃不饱。
小说《认我作父》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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